本頁整理了站內所有關於家庭暴力與保護令的問答文章,依「認識家暴 → 求助蒐證 → 聲請保護令 → 審理核發 → 核發後 → 撤銷撤回 → 違反保護令」的順序分類,你可以依自己所處的階段,直接點進相關文章。
家暴的法律定義,以及身體、精神、經濟三種認定
除了毆打,辱罵、監視、控制財務也可能算家暴
家暴的範圍,以及「家庭成員」包含哪些關係
大吼大叫是否構成精神上不法侵害或騷擾
家人之間的言語恐嚇,能不能聲請保護令
配偶不讓你進家門,可能構成家暴與強制罪
父母體罰小孩的法律界線與加重處罰
婚姻中限制生活費、強迫借貸等經濟虐待
遭受經濟虐待時,保護令、離婚與求償的途徑
遭家暴先撥113或110、去驗傷,並聲請保護令
從報警、驗傷蒐證到保護令與離婚的求助指引
通報義務人須在24小時內通報家暴
通報人身分會保密,加害人何時會知情
家暴蒐證:即時、多樣、客觀、合法
去哪裡驗傷,如何取得家暴驗傷診斷書
保護令種類、聲請資格與聲請流程總整理
同居伴侶、未同居的親密伴侶能否聲請保護令
聲請書狀與驗傷單等證據準備清單
聲請免裁判費,以及律師費補助與抗告費用
保護令屬民事裁定,什麼情況才會留下案底
通常保護令原則上開庭,暫時及緊急保護令可不經審理
暫時保護令可不經審理,以及後續程序
收到保護令開庭通知時,缺席可能的後果
三種保護令的核發時程:4小時、2個月、4個月
緊急、暫時、通常保護令的辦案期限比較
暫時保護令核發後24小時內送達各方
法院會通知相對人,以及保護令何時生效
對方終究會知道,但可聲請住居所保密
直接送達與寄存送達下,相對人何時算收到
暫時保護令是什麼,何時生效、何時失效
暫時保護令的效期:附條件終止的三種情形
暫時保護令可以命相對人鑑定或上輔導課
通常保護令的效期,以及屆滿前聲請延長
保護令紀錄由主管機關登錄,誰可以查閱
保護令生效後能不能見面,子女會面的例外
有遷出令時,即使被害人同意也不能同住
禁止通信時,傳訊息也可能違反保護令
解除保護令的方式:期滿、撤銷變更、廢棄
保護令「撤銷」和「撤回」的差別與法院怎麼判斷
暫時保護令不能直接撤回,須撤回本案聲請
暫時保護令的撤銷、變更與抗告
暫時保護令終止的三種方式:失效、撤銷、抗告
保護令不能和解,撤回聲請會有什麼效果
一次看懂哪些常見行為算違反保護令
核發後對方仍騷擾:報警、蒐證、聲請變更
違反保護令騷擾要負的刑事與民事責任
違反保護令的刑度與實際判決案例
違反保護令罪屬非告訴乃論
違反保護令的刑責、預防性羈押與從重處罰
違反保護令能不能以現行犯逮捕
違反暫時保護令的後果與雙方的應對方式
家暴與違反保護令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
家暴被害人可以請求醫療費與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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