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解答
違反保護令是指行為人未遵守法院核發的通常、暫時或緊急保護令內容。這可能包括禁止實施家庭暴力(身體、精神、經濟上的不法侵害)、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聯絡、遷出住居所、遠離特定場所、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以及禁止重製、散布、持有或上傳被害人性影像等。只要行為人明知保護令內容,並做出其中任一項禁止或未做應做之事,即使未造成實質損害,也可能構成違反保護令罪,面臨刑事責任。
什麼是違反保護令?了解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您的權益!
家庭暴力保護令是法院為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特定家庭成員安全所核發的重要法律文件。然而,許多民眾對於「怎樣才算違反保護令」仍有疑問。本文將深入淺出地解釋違反保護令的法律定義、常見行為樣態,並透過實際案例幫助您理解,確保您能更清楚地認識這項法律武器,無論您是被害人或保護令的相對人,都能有所依循。
違反保護令的法律依據與行為樣態
違反保護令罪主要規範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當法院核發保護令後,如果行為人(保護令的相對人)沒有依照保護令的內容行事,就可能構成犯罪。
核心法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
這條法規明確列舉了違反保護令的具體行為: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或依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一項準用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十款、第十三款至第十五款及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三、遷出住居所。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六、禁止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七、交付或刪除所持有之被害人性影像。八、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申請移除已上傳之被害人性影像。」
白話解釋: 簡單來說,只要違反了法院在保護令中裁定的以下命令,就可能構成違反保護令罪:
- 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不論是身體上的毆打、精神上的恐嚇辱罵、情緒勒索,或是經濟上的控制、強奪財物,都算。
- 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聯絡: 任何讓被害人感到不安、不快的干擾行為,例如持續打電話、傳訊息、跟蹤、監視等,都屬於此類。
- 遷出住居所: 必須搬離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的住所。
- 遠離特定場所: 必須與被害人住處、工作地點、學校等保持一定的距離。
- 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必須按時參與法院指定的認知教育輔導或心理輔導等。
- 性影像相關禁令: 這是2023年底新增的規定,禁止未經同意重製、散布、持有、上傳被害人的性影像,並要求刪除或移除這些影像。這顯示了法律對數位性暴力的重視。
什麼是「家庭暴力」和「騷擾」?
為了更清楚理解,我們需要參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的定義: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四、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白話解釋: 「家庭暴力」不只包含看得見的傷害,也包含言語侮辱、恐嚇威脅等「精神暴力」,以及控制金錢等「經濟暴力」。而「騷擾」則是任何讓人心生不安、不快的言語、動作或情境,即使還沒到嚴重的家暴程度,也可能構成。
違反保護令的構成要件
要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 有有效的保護令存在: 法院必須已經核發並送達給相對人,且仍在有效期間內。
- 相對人明知保護令內容: 相對人必須已經收到保護令,或經由警方或其他方式明確知道保護令的具體內容。
- 相對人實施了違反保護令的行為: 相對人做了保護令禁止的事情,或沒做保護令要求的事情。重點在於「行為」,而非動機或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
實務案例解析:這些行為都算違反!
以下透過實際案例,讓您更了解哪些情況會被認定為違反保護令:
案例一:短暫經過也可能違法「遠離」命令
小明因家暴被法院核發保護令,其中一條是必須遠離前妻住處100公尺。但他心有不甘,某天騎腳踏車經過前妻家門口,還大聲叫喊她的母親的名字,說些諷刺的話。小明聲稱自己不知道保護令的詳細內容,但警方已透過簡訊明確通知過他。法院認為,即使只是短暫經過並未直接接觸,這種行為已違反保護令的「遠離特定場所」規定,因為他明知保護令內容卻仍靠近並出言騷擾。
案例二:被害人同意,保護令仍有效力
阿華被法院裁定緊急保護令,要求他立刻搬離並遠離小美(被害人)的住處。阿華雖然知道這項命令,卻在幾天後又搬回小美的家。當警方上門訪查時發現他仍在屋內。阿華辯稱小美已經同意他搬回來住。然而,法院強調保護令具有公權力強制力,就算被害人同意,也不能讓保護令失效。阿華的行為仍構成違反保護令罪。
從這兩個案例我們可以學到:
- 保護令的效力不容挑戰,即使只是短暫經過或被害人「同意」,都不能成為違反的理由。
- 法院會根據警方通知、簡訊等方式來認定相對人是否「明知」保護令內容。
- 違反保護令是刑事犯罪,後果嚴重。
遇到保護令相關問題,我該怎麼辦?
如果您是被害人:
- 立即報警: 只要有任何違反保護令的行為,請立刻撥打110報警處理。警方有責任協助您。
- 詳實記錄與蒐證: 記錄下每一次違反行為的時間、地點、具體內容(例如:說了什麼、做了什麼、如何接近等),並盡可能收集證據,如錄音、錄影、截圖、監視器畫面或證人證詞。這些證據對後續法律程序非常重要。
- 尋求協助: 可聯繫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或社工,他們能提供法律諮詢、心理支持及其他必要協助。
- 避免自行接觸: 為了您的安全,盡量避免與加害人直接接觸或回應其聯絡。
如果您是保護令的相對人:
- 徹底遵守: 務必仔細閱讀並完全遵守保護令的每一項命令。即使您覺得有「正當理由」或被害人「同意」,也應避免任何可能被認定為違反保護令的行為。
- 不確定時諮詢: 如果對保護令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向法院書記官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諮詢,不要自行判斷或解釋。
- 積極配合處遇計畫: 如果保護令要求您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請務必積極配合並完成,這有助於改善您的情緒管理與行為模式。
結語
保護令是家庭暴力防治的重要防線,其目的是為了制止暴力、保護受害者。違反保護令不僅會讓保護令的效力受損,更會讓行為人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無論您是遭受家暴的被害人,或是被核發保護令的相對人,都應嚴肅看待保護令,並了解其法律效力與可能帶來的後果。遵守法律規定,是維護社會秩序與個人安全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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