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解答
是的,暫時保護令是可以被撤銷的。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明確規定,法院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依照當事人或被害人的聲請,甚至依據法院職權,來撤銷或變更已經核發的暫時保護令。暫時保護令是一種緊急且暫時性的保護措施,目的在於迅速制止家庭暴力行為,保護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然而,若核發保護令的原因或必要性已不存在,例如家庭暴力情事不再發生、雙方已和解,或保護令內容不符實際需求,法院便有權進行撤銷或變更,以確保法律措施的彈性和適應性。此外,當通常保護令核發或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時,暫時保護令也會自動失效。
暫時保護令可以撤銷嗎?一次搞懂保護令的生效與失效
您是否因為家庭暴力事件,聲請了暫時保護令,但事後情況有了變化,讓您好奇「暫時保護令可以撤銷嗎?」這篇文章LawPilot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暫時保護令的生效、失效與撤銷機制,讓您對這項重要的法律保護措施有更全面的了解。
暫時保護令是什麼?為何它能快速核發?
暫時保護令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中一項緊急且暫時性的保護措施,目的在於迅速制止家庭暴力,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由於其急迫性,法院在核發時可以不經審理程序,只要認為被害人有急迫危險,即可快速核發。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1項:「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
這確保了被害人能即時獲得保護。
暫時保護令會自動失效嗎?
是的,暫時保護令的效力是暫時性的,它會在特定情況下自動失效:
- 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的聲請。
- 法院審理終結並核發通常保護令。
- 法院審理終結並駁回通常保護令的聲請。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6項:「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於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之聲請、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暫時保護令可以被撤銷或變更嗎?
除了自動失效,暫時保護令在失效前,是可以被法院撤銷或變更的。這代表,若實際情況變化,法律也提供彈性調整空間。
法院可以依據當事人(聲請人或相對人)或被害人的聲請,或是法院依職權來撤銷或變更暫時保護令。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7項:「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並自撤銷或變更時起生效。」
常見的撤銷或變更理由是原核發保護令的原因或必要性已消失,例如家庭暴力情事不再發生、雙方已和解,或保護令內容不符實際需求。
不服裁定怎麼辦?當事人有權提起抗告
如果您對暫時保護令的裁定不服,是有權利提出救濟的。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9條第1項:「保護令之裁定,除有特別規定者外,得為抗告。」
這表示,您可以對暫時保護令的裁定提起抗告,在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原核發法院提出,請求上級法院重新審查。
實務案例:保護令的彈性與救濟權利
案例一:彈性調整機制 法院曾指出,暫時保護令會在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時自動失效;同時,在失效前,法院可以依聲請或職權撤銷或變更保護令(參考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暫家護抗字第31號民事裁定)。這顯示了保護令制度的彈性。
案例二:確保當事人救濟權 最高法院曾糾正過去的錯誤觀點,明確指出《家庭暴力防治法》並未限制暫時保護令不能抗告(例如最高法院90年度台抗字第101號民事裁定)。這確立了當事人對暫時保護令裁定不服時,有權透過抗告程序尋求救濟,保障了程序權利。
聲請撤銷或變更暫時保護令,我該怎麼做?
如果您認為有撤銷或變更暫時保護令的必要,可參考:
- 聲請主體: 暫時保護令的當事人(聲請人或相對人)或被害人。
- 聲請理由: 原核發保護令的原因或必要性已消滅(例如家庭暴力情事不再發生、雙方已和解)、情況已改變,或保護令內容不符實際需求。
- 證據準備: 務必提出具體的理由和證據(如和解協議書、相關證明文件)來支持您的主張。
重要提醒:撤銷與失效的差異及違反保護令的後果
- 「失效」與「撤銷」: 失效是保護令在特定條件成就時自動終止效力;撤銷是法院主動介入使其終止。
- 違反保護令的刑事責任: 在暫時保護令有效期間內違反命令,將構成《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的違反保護令罪,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即使保護令事後被撤銷或失效,之前的違反行為仍可能被追訴。務必遵守保護令內容。
結論
暫時保護令在台灣是可以被撤銷或變更的,它並非一成不變。這項彈性設計確保保護措施能隨著實際情況調整。了解這些機制能幫助您更好地應對家庭暴力相關的法律問題,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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