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解答
賣仿冒品絕對會被抓!這不只是單純的買賣糾紛,更涉及嚴重的刑事責任。根據《商標法》,只要明知是假貨還販賣,最高可處1年有期徒刑;若謊稱真品販售,更可能觸犯最重5年的詐欺罪。此外,商標權人還能請求高達售價1,500倍的民事賠償。警方與品牌方常態性進行網路巡邏與「放蛇」蒐證,千萬別心存僥倖。
在電商平台或社群媒體盛行的時代,許多人看到國外網站有低價「原單」或「高仿」精品,便想著批貨回台轉售賺取差價。然而,這看似簡單的生意,背後隱藏著巨大的法律風險。賣仿冒品不僅會面臨刑事起訴,還可能背負讓你傾家蕩產的民事賠償。
賣仿冒品要負什麼刑事責任?
在台灣,保護品牌商標最主要的法律是《商標法》。許多人以為「沒賣出去就沒事」或「我不知道是假貨」,但在法律實務上,這些辯解往往難以成立。
1. 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
根據《商標法》第97條,只要你「明知」是仿冒品還進行販賣,或是為了販賣而陳列、出口、進口,就構成犯罪。
《商標法》第97條:「明知他人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之註冊商標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白話解釋: 法律不只處罰「賣出去」的行為,如果你為了賺錢而「買進」假貨,或是把假貨照片貼在蝦皮、IG上「陳列」,就算一件都還沒賣掉,警察照樣可以抓你。
2. 刑法詐欺取財罪
如果你在販售時,向買家宣稱這是「專櫃正品」、「海外代購真品」,導致買家信以為真而下單,這就涉及了刑責更重的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實務案例:別以為說「不知道」就沒事
為了讓大家更清楚法院如何判決,我們將真實案例改編為生活化情境:
案例一:淘寶低價進貨轉售
小明在淘寶看到某名牌運動鞋只要市價的四分之一,於是批發了20雙回台灣在網拍販售。被警察抓到後,小明辯稱:「我不知道這是假貨,我以為只是工廠流出的原單。」 法院見解: 法官認為小明有網拍經驗,且該商品進價與專櫃市價顯不相當,一般人都能輕易判斷是假貨,因此認定小明具有「明知」的犯罪故意,判處有期徒刑並沒收所有商品。
案例二:精品店陳列即觸法
阿美開了一間精品選物店,為了增加營收,她從地下管道購入了幾款仿冒名牌包放在店內展示櫃。雖然還沒賣出,但被品牌方的調查員發現並報警搜索。 法院見解: 只要是基於營利目的而「販入」並「陳列」,犯罪就已經完成。法院最終判處阿美有期徒刑6個月,並宣告緩刑3年,但要求她向公庫支付10萬元處分金。
民事賠償:高額的代價
除了關牢房或罰金,品牌權利人(如LV、Nike、Chanel等)還會提起民事訴訟。根據《商標法》第71條,賠償金額可以依照查獲商品「零售單價」的1,500倍以下來計算。這裡的零售單價是指「仿冒品的售價」,如果查獲數量龐大,賠償金額往往高達數百萬元。
萬一不小心觸法了,該怎麼辦?
如果你已經被警方通知製作筆錄,請務必採取以下行動:
- 立即下架與停止販售:切勿繼續營業,也不要試圖銷毀證據,以免被認定有滅證之虞。
- 整理交易紀錄:保留所有進貨憑證、對話紀錄,這有助於釐清責任歸屬或追查上游。
- 積極爭取和解:主動與商標權人的律師洽談和解。取得品牌方的原諒是爭取「緩起訴」或「緩刑」最關鍵的因素。
結論
賣仿冒品是「高風險、低利潤」的行為。在數位足跡無所遁形的今天,品牌方與警方每天都在網路上巡邏。與其為了微薄利潤承擔刑事前科與鉅額賠償,不如誠實經營。請記住,法律對於「不知情」的認定非常嚴格,低價進貨、來源不明就是最大的法律警訊。
其他法律困擾?范培益律師協助您釐清問題所在
保險理賠遭拒、網路詐騙、虛擬資產糾紛——新型法律問題層出不窮。歡迎聯繫范培益律師,依最新實務見解為您進行個案分析。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LawPilot」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