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解答
請求精神慰撫金時,雖然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看醫生,但在絕大多數民事侵權案件中,為了成功舉證並提高勝訴機會,看醫生並取得專業醫療證明是極度重要且幾乎不可或缺的。這些醫療紀錄能證明您確實遭受精神痛苦,並幫助法院認定該痛苦與對方的侵權行為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及時就醫、詳細告知醫師事件經過,並保留所有診斷證明、病歷及治療收據,是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的關鍵步驟。
請求精神賠償,一定要看醫生嗎?LawPilot為您深度解析
許多民眾在遭受不法侵害後,除了身體上的傷痛,心靈上也可能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這時候,大家常會想到「精神賠償」,也就是法律上的「精神慰撫金」。但問題來了:「請求精神賠償,一定要看醫生嗎?」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疑問。今天,LawPilot將為您深入解析這個問題,並提供實用建議,幫助您了解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釐清「精神慰撫金」是什麼?
簡單來說,精神慰撫金就是當您的人格權(例如身體、健康、名譽、自由等)受到不法侵害,導致精神上感到痛苦、焦慮、失眠等,雖然沒有實際的財產損失,法律仍允許您請求對方賠償一筆金額,來彌補或慰藉您的精神痛苦。這筆錢不是用來買回您的快樂,而是對您所承受精神折磨的一種補償。
法律怎麼說?精神賠償的依據
請求精神慰撫金,主要依據的是《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規定。
侵害權利,負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這條是所有侵權行為求償的基礎。意思是,如果有人故意或不小心做了不對的事,侵害了您的權利,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精神慰撫金也是基於這個原則。
人格權受損,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條就是請求精神慰撫金最直接的法律依據。它明確指出,當您的身體、健康、名譽等「人格權」受到侵害,即使沒有錢財損失,也可以要求賠償一筆「相當的金額」。這裡的「情節重大」對於身體或健康的侵害,通常較容易被法院認定。
為什麼「看醫生」這麼重要?關鍵在於「因果關係」
雖然法律條文沒有直接寫「一定要看醫生」,但在實務上,醫療證明卻是證明您精神痛苦存在,以及其與不法行為之間「因果關係」的關鍵證據。
所謂「相當因果關係」,白話來說,就是您的精神痛苦必須是因為對方的行為而引起,而不是其他不相關的原因。法院在判斷精神慰撫金金額時,會考量許多因素,例如:
- 您受傷或受侵害的性質、程度與持續時間。
- 對方行為的惡劣程度。
- 雙方的社會地位、經濟狀況等。
- 您因此承受的精神痛苦程度。
而這些主觀的「精神痛苦程度」,最客觀的證明方式,就是專業醫師的診斷與評估。
從實際案例看,法院怎麼判?
讓我們看看兩個實際的案例,了解法院如何看待「看醫生」這件事:
案例一:及時就醫,有助證明因果
小芳(化名)在一次爭執中,遭到對方掐脖子受傷。事後,她開始出現嚴重的焦慮和失眠,於是趕緊到身心科就診,被診斷出罹患了「混合焦慮及創傷後壓力」等病症。由於小芳在事件發生前並沒有精神科就診紀錄,但在事件後立即因這些症狀就醫,法院認為,根據一般經驗法則,她的精神症狀與被掐脖子的事件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因此判決對方應賠償小芳精神慰撫金。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事件發生後及時就醫,並取得醫師的診斷證明,對於證明精神痛苦與侵權行為的關聯性非常重要。
案例二:延遲就醫或證明不足,可能難以認定
阿華(化名)在一場車禍中車輛受損。他主張車禍後感到焦慮,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然而,他是在車禍發生一段時間後才去就醫,且診斷證明書上只寫了就醫時的主述,並沒有詳細說明醫師如何判斷他的焦慮症與車禍事件有關。法院最終認為,阿華的就醫時間與事故發生時間相隔較久,且診斷證明書內容不足以證明焦慮症與車禍有因果關係,因此駁回了他請求精神慰撫金的部分。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不僅要看醫生,還要注意就醫的時機,並確保診斷證明書能清楚說明精神問題與事件的關聯性。
請求精神慰撫金,您可以這樣做!
- 立刻就醫:一旦因不法行為感到精神痛苦,請務必及時尋求精神科或身心科醫師的專業診斷與治療。越早的就醫紀錄,越能證明因果關係。
- 詳細告知:就醫時,務必向醫師詳細說明事件經過、受到的影響及具體症狀,幫助醫師做出更精確的判斷。
- 完整保留證據:所有醫療相關文件,包括診斷證明書、病歷、藥物處方、心理諮商紀錄、醫療費用收據等,都請妥善保存。
- 證明因果關聯:最重要的是,醫療證明不僅要指出您有精神問題,更要能證明這些問題是由該侵權行為所引起或加重。
- 輔助證據:除了醫療紀錄,親友證詞、個人日記、事件前後行為變化紀錄等,也能作為輔助證據。
重要提醒:若延遲就醫,法院可能質疑精神痛苦與事件的因果關係,甚至認為您有擴大損害的過失(依據《民法》第217條規定),進而減少賠償金額。
結語
綜合來看,雖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請求精神賠償一定要看醫生」,但在實務操作上,**看醫生並取得專業、詳細的醫療證明,是您成功請求精神慰撫金最有力,且幾乎是不可或缺的關鍵步驟。**透過及時就醫和妥善保存證據,您不僅能獲得專業的幫助,也能更有力地向法院主張您的權益,讓加害人為其不法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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