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共同監護下,可以不讓對方看小孩嗎?
常見問題

共同監護下,可以不讓對方看小孩嗎?

LawPilot
2025-12-07
婚姻與家事親權行使家事法

快速解答

在共同監護權下,原則上您不能單方面阻止對方看小孩。會面交往權是法律保障父母與子女維繫關係的重要權利,也是子女的最佳利益。除非有具體證據證明對方探視會「妨害子女之利益」,例如對子女有身心虐待、綁架風險或嚴重不良影響,並經法院裁定限制或變更,否則無故阻撓將可能對您不利,甚至導致親權改定。若有疑慮,務必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共同監護權意味著父母雙方共同承擔子女的養育責任。然而,當離婚後的父母關係緊張,一個常見的疑問是:「我可以不讓對方看小孩嗎?」這不僅涉及父母權利,更關乎子女福祉與法律規定。本文將深入解析台灣法律如何看待共同監護下的探視權,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合法限制對方與子女的會面交往。

共同監護權的挑戰:為什麼不能隨意阻止探視?

共同監護權最大的挑戰在於其高度仰賴父母雙方的合作與理性溝通。一旦這些基礎動搖,共同監護的優點可能轉為缺點,導致雙方在子女教育、醫療甚至探視等議題上頻生摩擦。

在台灣,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權,是受到法律嚴格保障的。這項權利不僅是未同住父母的權利,更是子女與雙親維繫親情、促進健全發展的權利。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單方面阻止另一方與子女會面

法律怎麼說?會面交往權的依據

台灣《民法》對於父母親權的行使有明確規範,特別是在離婚後,對於子女的親權歸屬與會面交往權,有詳細的規定:

  • 《民法》第1055條第3項: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這條文說明,法院有權決定父母與子女會面交往的方式和時間。關鍵在於「妨害子女之利益」,這是唯一能合法限制或剝奪會面交往權的依據。

  •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這條文列舉了法院判斷親權及會面交往時,必須考量的「子女最佳利益」原則的具體因素。其中,無故阻撓對方探視的行為,將被法院列入考量,對阻撓方不利。

總之,法院在處理相關案件時,會以「子女最佳利益原則」作為最高指導原則。判斷是否「妨害子女利益」需要具體事證,例如探視方對子女有身心虐待、暴力、綁架風險等嚴重情況。父母間的單純口角或不和,通常不足以構成「妨害子女利益」而剝奪探視權。

真實案例:什麼情況下法院會介入?

共同監護權的理想是父母合作,但現實中,當雙方衝突升高,甚至影響到子女的福祉時,法院便會介入:

  • 案例一:高衝突環境下的探視權限制 小明父母離婚後共同監護。母親是主要照顧者,但父親經常對探視方式不滿,並在會面時與母親爭執,甚至在小孩面前說母親的壞話。社工訪視發現,小明對與父親會面感到壓力與排斥。法院審酌後認為,父親行為已「妨害子女利益」,導致小明身心不穩,故判決減少父親與小明的會面次數。這顯示當父母間的高度衝突導致會面交往對子女造成負面影響時,法院會介入限制探視。

  • 案例二:嚴重不當行為導致親權改定 阿華與前妻原先協議共同監護。然而,在法院審理期間,阿華情緒失控,不僅傳送辱罵訊息給前妻,甚至有違反保護令的行為。法院考量小孩的年齡、意願及阿華與前妻嚴重的溝通困難,認為阿華自我約束能力不佳,且行為嚴重妨礙子女利益,判決將監護權改定為由前妻單獨行使。此案例明確指出,若一方行為嚴重影響子女利益或導致父母無法合作,法院會直接改定監護權,進而影響探視權。

您可以怎麼做?實務上的建議

在共同監護權下,若您對探視權有疑慮或面臨爭議,以下是一些實務上的建議:

  • 切勿單方阻止:除非有法院裁定或協議,否則您不能自行阻止對方看小孩。無故阻撓會面交往,可能被法院認定為妨礙他方行使親權,對您不利。
  • 尋求法院協助:如果您確實認為對方與子女會面交往會「妨害子女之利益」,應立即向法院聲請變更會面交往方式或期間。在情況緊急時,也可聲請暫時處分,先行限制或停止會面交往。
  • 收集具體證據:提出聲請時,必須提供具體證據來證明探視對子女造成傷害。例如:子女受傷的醫療證明、照片;子女情緒不穩、行為異常的學校或心理諮詢紀錄;對方不當行為的錄音、錄影、訊息紀錄;社工或家事調查官的訪視報告;以及子女明確表達不願會面的意願。

結論:共同監護的平衡點

共同監護權的目標是讓子女在父母離異後,仍能感受到雙方的愛與支持。然而,當父母間的合作基礎瓦解,共同監護的缺點便會浮現,尤其在會面交往議題上,往往成為衝突的焦點。

總而言之,在共同監護權下,您不能單方面決定不讓對方看小孩。若有正當理由認為會面交往會妨害子女利益,您必須透過法律途徑向法院聲請變更或限制,並提供充分證據。維護子女的最佳利益,始終是所有決策的核心考量。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LawPilot」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其他人也問

共同監護權缺點:探視權爭議與法律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