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婚內出軌,在台灣還有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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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出軌,在台灣還有刑事責任嗎?

LawPilot
2026-04-05
婚姻與家事婚姻法律民事侵權

快速解答

自2020年5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91號解釋後,婚內出軌在臺灣已不再構成刑事犯罪,通姦罪已除罪化。這代表國家不再以刑罰介入夫妻間的性忠誠義務。然而,這不表示外遇行為在法律上完全沒有責任,它仍可能涉及民事責任,即「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並且是《民法》規定的法定離婚事由之一。

許多人對於「婚內出軌」的法律責任仍存有疑問,特別是2020年通姦罪除罪化後,究竟外遇還有沒有罪?會不會被告?LawPilot將為您深入解析台灣法律對於婚內出軌的最新規範,幫助您釐清刑事與民事責任的界線,並了解當婚姻遭遇背叛時,如何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婚內出軌,現在還有「罪」嗎?

過去,婚內出軌(也就是俗稱的「外遇」或「通姦」)在台灣是《刑法》上的罪行。然而,這個情況在2020年5月29日發生了重大改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了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並立即失效。

這代表什麼呢?簡單來說,從那天起,婚內出軌行為已不再是刑事犯罪。您無法再向檢察官提告對方「通姦罪」,法院也不會因此判處有期徒刑或罰金。國家不再以刑罰來介入夫妻間的性忠誠義務。

雖然無罪,但仍需負擔民事責任

通姦罪的除罪化,不代表外遇行為在法律上完全沒有後果。婚內出軌雖然不再構成刑事犯罪,但仍可能涉及嚴重的民事責任,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 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這是指外遇配偶與第三者共同侵害了另一方配偶基於婚姻關係所享有的權利。受害配偶可以向外遇配偶及第三者請求精神上的賠償(俗稱「精神慰撫金」)。

2. 法定離婚事由

婚內出軌行為,若涉及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仍是《民法》明確規定的法定離婚事由之一。這表示受害配偶可以此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律怎麼說?相關法條解析

針對婚內出軌可能衍生的民事責任,主要適用以下《民法》規定:

1. 《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訴請離婚的依據

《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白話解釋:若您的配偶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您可依此條文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 《民法》第184條第1項:侵權行為的基礎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白話解釋:外遇行為,即使無性行為,只要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破壞婚姻忠誠,且行為人明知對方已婚仍為之,即構成「侵害配偶權」,須負賠償責任。

3. 《民法》第195條第1項、第3項:精神慰撫金的請求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5條第3項:「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白話解釋:當外遇行為嚴重侵害您作為配偶的身分權益,造成精神痛苦(情節重大),您可以向外遇配偶及第三者請求精神慰撫金(精神賠償)。

法院怎麼判?真實案例分享

法院在判斷「侵害配偶權」時,並非只看有無性行為,而是會綜合考量行為的親密程度、頻率、對婚姻的影響等。以下分享兩個實際案例,讓您更了解法院的判斷標準:

案例一:親密舉動與性行為,判賠40萬元

一位妻子發現丈夫與第三者不僅私會、傳送曖昧訊息、有親密舉動,甚至發生性行為,導致夫妻最終協議離婚。法院認為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其行為已嚴重破壞婚姻圓滿,侵害了元配的配偶權,因此判決第三者應賠償元配精神慰撫金40萬元。

案例二:無性行為,僅親密互動仍判賠15萬元

另一個案例中,一位先生發現妻子與第三者多次牽手、勾手散步,甚至一同進入旅館共處一室長達一個半小時,雖然沒有證據證明發生性關係。法院最終認定,這些逾越一般朋友分際的親密行為,已足以破壞夫妻間的忠誠與幸福,侵害了先生的配偶權,情節重大,因此判決第三者需賠償精神慰撫金15萬元。

當權益受損,我能怎麼做?

如果您不幸遭遇婚內出軌,請務必記得:

  • 合法蒐證最重要:蒐集證據是維護權益的關鍵,但請務必遵守法律,避免使用暴力、刑求或非法手段取證,以免證據不具效力,甚至觸犯其他法律。常見證據包括:對話紀錄(Line、簡訊)、照片、錄音、錄影、住宿紀錄、證人證詞等。
  • 注意請求時效: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有時效限制,自您知道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不行使即消滅;若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已超過10年者亦同。務必及早採取行動。
  • 考慮和解或調解:許多案件會透過和解或調解方式解決,這通常能避免冗長的訴訟程序,並有機會降低賠償金額。

結論

總結來說,婚內出軌在台灣已不再構成刑事犯罪,但這不代表外遇者可以免除法律責任。它仍是嚴重的道德瑕疵,並需承擔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同時也是訴請離婚的法定事由。受害配偶仍可透過民事訴訟途徑,向外遇配偶及第三者請求精神慰撫金,以維護自身權益。了解這些法律知識,能幫助您在面對婚姻困境時,更有方向地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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