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因情緒或心理傷害,可以要求賠償嗎?
常見問題

因情緒或心理傷害,可以要求賠償嗎?

LawPilot
2026-05-28
其他案件侵權行為精神損害

快速解答

是的,在台灣,若因他人不法行為造成精神或心理傷害,您可以依據《民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這主要根據《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規定,以及《民法》第195條關於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的請求。成功的關鍵在於您能證明對方的行為具有不法性、造成您實際的精神或心理損害,且兩者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通常,專業醫師的診斷證明是證明這些的關鍵證據。

生活中,難免會遇到讓人不愉快的事情,但如果這些不愉快已經嚴重到造成您精神或心理上的傷害,甚至影響日常生活,您可能會感到徬徨無助,並想問:我能因此要求對方賠償嗎?LawPilot了解您的困擾,將透過這篇文章,帶您深入了解在台灣,因情緒或心理傷害提起索賠的法律依據、實際案例與應注意事項,幫助您在面對創傷時,懂得如何運用法律保障自身權益。

法律怎麼說?:精神或心理傷害的求償依據

在台灣,因他人行為造成精神或心理傷害而請求損害賠償,主要依據《民法》中的侵權行為相關規定:

《民法》第184條第1項:侵權行為總則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這條法規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總則。簡單來說,您需要證明對方的行為是故意(明知故犯)或過失(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行為不法、造成您實際損害,且對方的行為與您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民法》第195條第1項:精神慰撫金的依據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本條明確規定了非財產上損害,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精神慰撫金的請求依據。精神或心理傷害通常歸屬於對「健康」的不法侵害。如果侵害的是其他未列舉的人格權益,則必須證明情節重大,才能請求精神慰撫金。

這些法律用語是什麼意思?

為了讓您更清楚這些法律概念,我們將其整理成表格:

法律用語白話解釋
侵權行為指有人因故意或過失,不合法地侵害了您的權利,依法需要賠償的行為。例如恐嚇、騷擾、誹謗等。
精神慰撫金當您的身體、健康、名譽等權利受損,導致精神上痛苦時,法律允許您請求一筆金錢作為心理上的補償。這筆錢的數額會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來判斷。
人格法益指與個人尊嚴密切相關的權利,像是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自由等。精神或心理傷害直接涉及個人『健康』這項法益。
相當因果關係指對方的行為與您所受的損害之間,必須存在一種合理的關聯性。如果沒有對方的行為,通常就不會發生您的精神或心理傷害。在心理傷害案件中,證明這點非常重要且常具挑戰性。
情節重大當侵害的是《民法》第195條第1項中未明確列舉的其他權益時,必須證明其情節非常嚴重,才能請求精神慰撫金。例如,持續性的言語霸凌或恐嚇導致嚴重心理疾病,就可能被認定為情節重大。

實際案例:法院如何認定精神或心理傷害?

以下透過實際案例,讓您更清楚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時的考量:

案例一:持續恐嚇導致憂鬱症,法院判賠精神慰撫金

想像一下,小雅長期遭受前男友電話恐嚇,導致她整日焦慮不安、夜不能寐,最終被醫師診斷出罹患嚴重型憂鬱症,並為此支付醫療費用。小雅決定不再忍受,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前男友的恫嚇行為與小雅罹患憂鬱症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構成對其健康的不法侵害。因此,判決前男友除了要賠償小雅的醫療費用(財產上損害),還要給付一筆精神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這個案例顯示,即使沒有肢體衝突,持續的言語或行為恐嚇若造成實質精神疾病,同樣可請求賠償。

案例二:惡意騷擾引發身心創傷,法院認定侵權需賠償

另一個情境是,阿明與女友分手後,女友不甘心,持續透過簡訊、LINE訊息對阿明進行騷擾和威脅,甚至揚言要傷害自己。阿明因此感到巨大的心理壓力,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阿明決定尋求法律協助。法院認定,女友的惡意騷擾行為已構成對阿明人格法益的不法侵害,且情節重大,判決女友應賠償阿明精神慰撫金。這個案例強調,網路或通訊軟體的惡意騷擾,若能證明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創傷,同樣屬於侵權行為。

如果您遇到類似情況,該怎麼辦?:索賠實用指引

若您因他人行為遭受精神或心理傷害欲提起索賠,請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 務必就醫並取得專業診斷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一旦您感到精神或心理受到傷害,請立即前往精神科或身心科就醫。務必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病歷資料及醫藥費收據。診斷書應明確記載您的精神或心理狀況與他人行為之間的關聯性,這是證明損害及因果關係的關鍵。

2. 完整收集對方的行為證據

收集所有能證明對方不法行為的證據,例如:

  • 訊息紀錄:簡訊、LINE、電子郵件、社群媒體貼文的截圖或對話紀錄。
  • 錄音錄影:對話錄音、監視器畫面等。
  • 證人證詞:若有目擊者或知情者,可請他們提供證詞。
  • 報案紀錄或判決書:如果對方的行為已涉及犯罪(如恐嚇、傷害等),警方的報案紀錄或刑事判決書將是極有力的證據。

3. 明確計算您的損害項目

您可以請求的賠償項目包括:

  • 財產上損害:因精神或心理傷害而實際支出的費用,例如醫療費、藥品費、心理諮詢費。若因此導致無法工作而有薪資損失,也需提供明確證明。
  • 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針對您所承受的精神痛苦請求賠償。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背景、加害情節、您受創程度等因素來決定。

4. 注意請求權時效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從您知悉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不行使即消滅;如果從侵權行為發生時算起,超過10年亦同。務必留意時效,以免權利喪失。

結論

總而言之,在台灣,因他人行為造成精神或心理傷害確實可以提起索賠。成功的關鍵在於您能充分且有力地證明對方的行為與您的精神或心理傷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且證明所受損害的嚴重性。這需要您積極收集證據,尤其是專業醫師的診斷證明,才能有效保障您的權益,讓法律為您的身心創傷帶來一份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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