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恐嚇罪會被羈押嗎?何時可能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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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會被羈押嗎?何時可能被關?

LawPilot
2026-02-23
刑事犯罪刑事法律強制處分

快速解答

「恐嚇罪」確實可能導致羈押。無論是「恐嚇危害安全罪」或「恐嚇取財罪」,法院會根據個案情節,綜合判斷被告是否有逃亡、勾串、湮滅證據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特別是若有多次恐嚇前科逃亡紀錄,或犯罪情節顯示高度再犯可能性,法院很可能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羈押。因此,一旦涉案,務必儘速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您是否曾聽聞「恐嚇罪」?或者擔心自己或身邊的人不慎捲入恐嚇案件,進而面臨被「羈押」的處境?面對這些疑問,LawPilot將以淺顯易懂的方式,為您解析恐嚇罪的法律界線,以及在何種情況下,行為人可能面臨最嚴厲的強制處分——羈押。

恐嚇罪的兩種面貌:您可能不知道的法律區別

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中,「恐嚇罪」並非單一罪名,主要可分為兩種常見類型,其構成要件與刑度皆有不同:

恐嚇危害安全罪

這類恐嚇行為的目的是使人心生畏懼,感到安全受到威脅,但不以取得財物為目的。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白話解釋: 只要您以言語、文字或其他方式,威脅要對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造成損害,且讓對方因此感到害怕、安全受到威脅,即使沒有實際造成傷害,也可能構成此罪。

恐嚇取財罪

這類恐嚇行為則是以恐嚇為手段,目的在於不法取得他人的財物。

《中華民國刑法》第346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解釋: 如果您威脅他人,目的是要讓對方因為害怕而交出財物給您或其他人,無論最終是否有取得財物,都可能構成此罪。恐嚇是「手段」,取得財物是「目的」。

為什麼恐嚇罪會導致羈押?法律依據大解析

羈押是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通常在以下情況下,法院會考慮對涉嫌恐嚇罪的被告裁定羈押:

羈押的一般原因

羈押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並防止被告逃避審判或刑罰。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1. 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2. 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3. 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白話解釋: 如果您涉嫌恐嚇罪,且有很高的可能性會逃跑、破壞證據,或者與其他涉案人串供,法院就可能裁定羈押。特別是恐嚇取財罪,其刑度可能達到《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3款的「重罪羈押」門檻。

恐嚇罪更需注意的「預防性羈押」

針對恐嚇等特定犯罪,法律特別增訂了「預防性羈押」條款,以維護社會治安。

《刑事訴訟法》第101-1條第1項第4款明文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白話解釋: 即使是恐嚇危害安全罪,如果法院認為您有很高的可能性會「一再犯下同樣的恐嚇行為」,為了避免您持續危害他人安全,也可能裁定羈押。恐嚇取財罪也適用此規定。

真實案例:恐嚇行為如何導致羈押?

以下透過實際案例,讓您更了解恐嚇罪可能被羈押的情境:

案例一:網路恐嚇不放手,反覆再犯的風險

小陳因不滿前女友小芳與新男友交往,多次透過通訊軟體傳送「你們都別想好好過日子」、「我隨時都在準備,我永記住這個恨」等威脅訊息給小芳,讓小芳及其男友心生畏懼。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陳涉嫌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疑重大,且其多次、持續的恐嚇行為,顯示他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的傾向。考量若小陳獲釋,難以擔保他不會繼續恐嚇,因此裁定維持羈押。

案例啟示: 即使是恐嚇危害安全罪,若行為人有持續或反覆再犯的傾向,法院為保護被害人及社會安寧,仍會依預防性羈押規定裁定羈押。

案例二:恐嚇取財後神隱,逃亡紀錄成關鍵

老張涉嫌以恐嚇手段向他人勒索財物。他過去曾多次因案被通緝,且直到這次審理前,也是在被通緝後才到案。雖然老張坦承犯行,但法院考量他屢次逃避司法追訴的紀錄,認為有高度逃亡風險。儘管他願意具保,法院仍認為不足以確保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其具保聲請,維持羈押。

案例啟示: 即使被告認罪,但若有逃亡紀錄,法院仍會基於確保司法程序順利進行的目的而裁定羈押。

不慎捲入恐嚇案件時,您可以怎麼做?

若不幸涉入恐嚇案件,請務必冷靜應對,並採取以下措施:

  • 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委任專業律師是首要之務。律師能評估案情、提供法律意見,並在羈押審查庭上為您爭取權益。
  • 配合偵查與審判: 在偵查及審判階段,應配合檢察官及法官的訊問,如實陳述,避免說謊或隱瞞,以免被認定有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
  • 避免接觸被害人及證人: 在案件審理期間,應嚴格避免與被害人、證人有任何形式的接觸或聯繫,包括透過第三人傳話,以免被認定有勾串之虞,進而導致羈押或延長羈押。
  • 展現悔意與和解意願: 若有犯行,適時表達悔意,並在律師協助下,嘗試與被害人進行和解或賠償,這有助於法院在裁量時考量您的態度。
  • 提供替代羈押方案: 若有被羈押的風險,可透過律師向法院提出替代羈押的方案,例如提供具保金、由親友責付、限制住居、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等,以證明您無逃亡、勾串或再犯之虞。

結語

綜合上述,恐嚇罪確實可能導致羈押。法院會根據個案情節,綜合判斷被告是否有逃亡、勾串、湮滅證據或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並嚴格遵守比例原則,決定是否羈押。因此,一旦涉案,務必儘速尋求專業法律協助,才能有效應對並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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