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偽造文書侵害權益,能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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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侵害權益,能要求賠償嗎?

LawPilot
2026-02-23
刑事犯罪偽造文書損害賠償

快速解答

「偽造文書」行為不僅可能構成刑事犯罪,行為人也可能因此對被害人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答案是肯定的,您可以要求賠償。賠償範圍涵蓋因偽造文書直接或間接造成的財產損失,例如財物減少、預期利益喪失等。若情節重大,導致名譽、信用受損或其他人格法益受侵害,即使沒有實際財產損失,被害人也可請求精神慰撫金。您可以透過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附帶民事訴訟,或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來主張權利。

當您發現自身權益因「偽造文書」而受損時,心中肯定會浮現一個疑問:我能要求賠償嗎?答案是肯定的!偽造文書不僅是法律嚴懲的刑事犯罪,更可能讓受害者蒙受財產或精神上的損失。本文將深入淺出地為您解析,如何保障自身權益,並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應有的賠償。

偽造文書是什麼?先搞懂法律定義

「偽造文書」在法律上泛指未經授權而製作、變造文書,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的行為。這些行為的共同點是損害了文書的真實性與社會信用,進而可能侵害到個人權益。主要類型包括:

  • 偽造、變造私文書: 指沒有製作權限的人,冒用他人名義製作虛假文件(偽造),或修改他人製作的真實文件(變造),且足以對公眾或他人造成損害。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指行為人明知為不實事項,卻向公務員聲明或申報,導致公務員將不實內容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的公文書,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

    《刑法》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 指將上述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的文書拿去使用的行為。實務上,偽造後又加以使用的行為,通常會直接被認定為「行使偽造文書罪」。

    《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偽造文書造成的損害,法律如何賠償?

偽造文書行為若侵害了您的權利並造成損害,行為人就可能需要負擔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這屬於「侵權行為」的範疇,賠償內容可分為「財產上損害」與「非財產上損害」。

財產上損害

這是指因偽造文書直接或間接造成的經濟損失,例如財物減少、預期利益喪失等。只要能證明偽造文書的行為與您的財產損失之間有直接關係,就能請求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

如果偽造文書行為侵害了您的名譽、信用、姓名權等其他人格法益,且情節重大,即使沒有實際的財產損失,您仍然可以請求一筆「精神慰撫金」,以彌補精神上的痛苦。

《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透過哪些途徑可以請求賠償?

當您的權益因偽造文書受損,主要有兩種法律途徑可以請求賠償:

1. 附帶民事訴訟:最常見且便捷的方式

如果偽造文書案件已經進入刑事訴訟程序,您可以選擇在刑事訴訟起訴後至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刑事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優點:

  • 免繳裁判費: 相較於一般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無需繳納高額的裁判費。
  • 簡化舉證: 刑事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可以直接作為民事賠償的依據,減輕您的舉證負擔。

限制:

  • 若刑事案件最終判決被告無罪、免訴或不受理,附帶民事訴訟通常會被駁回,您需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2. 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若不符合附帶民事訴訟的要件(例如刑事案件尚未起訴、已判決無罪等,或您非直接被害人),則需另行向民事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此時,您需要繳納裁判費,並自行就所有事實及證據重新舉證。

實務案例分享:偽造文書如何造成損害與賠償

以下透過兩個實際案例,讓您更了解偽造文書如何導致損害賠償:

案例一:詐騙集團偽造文書,被害人財物獲賠

一位民眾小賴,不幸遭到詐騙集團鎖定。詐騙集團成員冒充檢察官,偽造了「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強制性資產凍結執行書」等文件,讓小賴誤信其真,陸續被騙走了新臺幣481萬元。後來,詐騙集團成員遭到逮捕並起訴。小賴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向法院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詐騙集團成員賠償其損失。法院最終認定詐騙集團的偽造文書與詐欺行為導致小賴的財產損失,判決被告應賠償小賴481萬元及法定利息。

這個案例顯示,當偽造文書與其他犯罪(如詐欺)結合,直接導致受害者財產損失時,受害者可透過附帶民事訴訟,有效地追回被騙的財物。

案例二:員工偽造優待票,公司蒙受損失獲賠償

某公司商場經理小陳,利用職務之便,私下偽造了國立傳統藝文中心的優待票,並盜蓋公司印章後對外銷售,導致公司實際損失了與優待票面額相當的金額,總計達282萬元。公司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並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對小陳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法院認定小陳的偽造文書行為直接造成公司財產上的損失,依據《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判決小陳應賠償公司282萬元及法定遲延利息。

此案例說明,即使是偽造私人文件,只要行為直接導致具體的財產損失,受害的公司或個人仍可透過法律途徑請求賠償。

請求賠償的實用提醒

  • 蒐集充足證據: 無論是財產損失證明(如契約、帳單、交易明細),或精神損害相關證據(如診斷證明、親友證詞),務必妥善保存並提供。
  • 留意請求時效: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時效限制,一般從您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兩年,或從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十年。務必留意時效,以免權利喪失。
  • 和解的考量: 在刑事偵查或審理階段,被告可能會提出和解以爭取輕判。若您考慮和解,務必明確約定賠償金額、支付方式及範圍,並確認和解書的法律效力。

總結來說,當您遭遇偽造文書的侵害時,法律是您強而有力的後盾。無論是財產上的損失,或是精神上的痛苦,都有機會透過法律途徑獲得賠償。最重要的,是及時蒐集證據、了解您的權利,並選擇最適合您的求償方式。面對不法行為,勇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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